(2025年3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推动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西建大〔2024〕1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以学科评估和“双一流”建设相关指标要求为导向,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同时适用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学金的评选,针对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一年级硕士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考试方式及考核评价情况。
(三)二年级硕士生重点考察其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同时兼顾学术和创新创业成果。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或学科竞赛。
(四)三年级硕士生重点考察其学术和创新创业成果。研究生至少发表一篇 CSCD 及以上论文,且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或学科竞赛。
(五)博士生重点考察其学术成果和各培养阶段考核结果。 应至少发表一篇 E 类及以上论文(按照学校学术期刊分类标准执行),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或学科竞赛。
(六)除一年级新生外,硕士研究生评选各级各类奖学金时,应至少参加过一项创新创业竞赛。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七)国家奖学金评选时,硕士各年级拉通评选,博士各年级拉通评选,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均不计算在内。学业奖学金评选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的1/2计入评选总积分,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分数不计入总积分。
第四条 研究生如在《Nature》《Science》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一类竞赛A1层级奖项,或其他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可直评学业奖学金,且不占学院当年指标。
第五条 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门次或开题、中期考核不 合格者;
(四)参评学年由于因私出国留学、创业、疾病等原因休学、 保留学籍的未在校学习者;
(五)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者。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分的1/2计入评选总积分,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分数不计入总积分。论文发表若是录用通知,需要提供版面费缴费证明,积分统一按标准积分*0.8系数进行折算;论文刊出后,成果在下年度参评过程中,按标准积分*0.2系数只计算补充积分。论文发表形式如为见刊或检索状态,统一按标准积分进行计算。申请专利应以授权证书为依据,专利受理但尚未授权的,不积分。
第七条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数据库收录,按就高积分认定,不累计;博士生在CSCD /CSSCI(期刊核心版)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方可计算积分。认定SCIE论文成果时,将根据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所属ESI学科的不同分别进行认定。
第八条 各类成果认定需明确排序原则,论文或专利等成果认定时,所用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其他作者不积分,且所有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如存在共同一作情况,只给排序第一的作者进行加分。博士生发表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积分认定时应按学生第一作者积分的70%计算。
第九条 专著或译著著者应为著作版权页的作者;若多人合著,则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不得少于3万字,以在著作中注明写作的内容为准;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超过10万字,按双倍积分。
第十条 在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论文超过2篇的,计算科研成果积分时以2篇为限,若报告论文者,积分可连续累加;参会论文只考虑第一作者的积分,导师不计入作者排序。
第十一条 国际专业学术会议在境内举办且大会报告主要用中文宣讲,按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相应标准计算积分。
第十二条 创新创业竞赛中,同一竞赛作品在同一竞赛不同级别获奖者,按照获奖的最高级别积分;同一竞赛作品,参加不同类型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积分与其他各类获奖相应积分标准的50%之和计算。具体由学院学工办审核执行。
第十三条 创新创业竞赛分类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分类一览表(试行)》(2023版)执行,“其他比赛”具体指除创新创业竞赛之外的比赛,例如文体、思辨类、科创类比赛等。
第十四条 对于近三年高引用率的SCI论文(他引,引用次数>10次),学院将在奖学金评定中给予加分奖励(包含已参评的科研成果)。已参评的成果可获得补充积分,未参评的成果按照标准分乘以对应系数进行积分认定。
第十五条 研究生的所有科研积分认定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的需提供纸质文本;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参加学术会议须提供如会议通知、会议议程表、会议音像资料等,参会并报告论文还需提供视频资料;竞赛、社会荣誉称号需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
第十六条 为更好地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和学术科研能力的提升,在评选学业奖时,将着重考虑各类积分的均衡性,当研究生的论文成果积分少于9分时,其社会活动类(指“其他比赛”、“社会荣誉称号”、“社会工作与服务”)的总积分最多不超过11分;当论文成果的积分大于或等于9分时,则社会活动类的积分不受限制。
第十七条 当总积分相同时,依据学术成果(指“论文”、“专利”、“论著专著”、“学术会议”、“创新创业”)的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当学术成果的总积分相同时,依据其成果的级别高低进行排序;评选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时,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学位硕士优先学术性硕士,非推免生优先推免生,非硕博连读生优先硕博连读生。
第十八条 研究生在学制内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申请材料应以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为主,且原则上应为同一学位层次内所获成果。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其学籍注册的学位层次参评对应的国家奖学金,博士一年级可认定其在硕士阶段未参评使用的成果。非硕博连读学生论文、专利等成果的投稿申请时间与录用授权时间应在同一学历层次内。
第十九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一年级时自动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直博生及硕士推免生一年级时按照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评选。
第二十条 申请者应如实提交各类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将追回所授荣誉及奖金,并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后续参选所有奖学金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起施行,仅适应于77779193永利官网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由77779193永利官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积分计算办法见附件。
附件:
77779193永利官网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积分细则
1.论文积分标准(分/篇)
期刊类别 | 标准积分(第一作者) |
Science/Nature/Cell/PNAS | 500 |
Science/Nature/Cell子刊 | 300 |
SCIE一区 | 90 |
SCIE二区 | 60 |
SCIE三区 | 40 |
SCIE四区 | 25 |
EI(期刊正刊) | 22 |
CSCD(期刊核心版) | 11 |
CSCD(期刊扩展版) | 9 |
说明:
① 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每篇论文只计第一作者和除导师外第一作者的积分,博士生发表论文时,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学院评审积分认定时应按学生第一作者积分的70%计算;
② SCIE期刊属于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学科时,按标准积分*1.3系数计算积分;
③ 当SCIE期刊影响因子超过10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当10≤IF<15时,附加25分;当15≤IF<20时,附加30分;当IF≥20时,附加50分;
④ 高引用率的SCIE论文,他引次数>10次,附加20分;他引次数>20次,附加30分;他引次数>50次,附加50分;
⑤ 论文状态为录用时,统一按标准积分*0.8系数计算积分,且需附上缴纳版面费截图证明;
⑥ 当论文为research article 或 review之外类型的,统一按照标准积分*0.3系数认定积分且无附加分;
⑦ 若成果已参评使用,附加的奖励积分可在下次评奖时使用;当同一篇论文同时符合上述多种附加分条件时,附加分可累加;
⑧ 若期刊分类涉及大区和小区的,则以就高不就低为原则执行;
⑨ 若SCI论文为国际合作论文,则统一附加30分;
⑩ 若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学院高水平学术论文期刊分级目录认定为A类期刊发表的论文,则附加30分,认定为B类期刊发表的论文,则附加20分,认定为C类期刊发表的论文,则附加10分。
2.专利与标准(分/项)
专利类型 | 标准积分(第一作者) |
国际发明专利 | 90 |
发明专利 | 30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6 |
说明:
① 研究生授权专利只计第一作者和除导师外第一作者的积分;
② 国际发明专利包括美国、德国、法国、日本PCT专利;
③ 专利受理尚未授权的,不积分;
3.专著、译著(分/部)
说明:
① 专著或译著著者应为著作版权页的作者;若多人合著,则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不得少于3万字,以在著作中注明写作的内容为准;
② 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超过10万字,按双倍积分。
4.学术会议(分/次)
会议级别 | 论文收录并作报告 | 论文仅收录于 会议论文集 |
国际专业学术会议 | 25 | 6 |
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 | 20 | 4 |
省级专业学术会议 全国性博士生论坛 | 15 | 2 |
校级研究生论坛 学院博士论坛 | 8 | 1 |
说明:
① 会议论文只给第一作者积分,导师为第一作者时,不计入作者排序;
② 在各级各类会议论坛中获奖的(如:优秀论文、优秀报告等),统一附加5分,获优秀海报者,附加2分。
5.创新创业竞赛(分/项)
类别 | 等级 | 两大赛事 (A1层级) (挑战杯、互联网+) | 一类竞赛 | 二类竞赛 | 其他竞赛 |
一类A | 一类B | 一类C |
国家级 | 第一等级 | 100 | 100 | 80 | 70 | 50 | 30 |
第二等级 | 80 | 80 | 65 | 55 | 35 | 25 |
第三等级 | 65 | 60 | 50 | 35 | 30 | 20 |
其他等级 | 55 | 40 | 35 | 30 | 20 | 15 |
省级 | 第一等级 | 50 | 35 | 30 | 20 | 15 | 10 |
第二等级 | 40 | 30 | 20 | 15 | 10 | 8 |
第三等级 | 30 | 20 | 15 | 10 | 8 | 6 |
其他等级 | 20 | 15 | 10 | 8 | 6 | 5 |
市、厅、局校级 | 第一等级 | 15 | 10 | 8 | 6 | 5 | 4 |
第二等级 | 10 | 8 | 6 | 5 | 4 | 3 |
第三等级 | 8 | 6 | 5 | 4 | 3 | 2 |
其他等级 | 6 | 5 | 4 | 3 | 2 | 1 |
说明:
① 表中为参赛作品的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积分,其余完成人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A*0.75(n-1),A为第一完成人积分,n为作者排序,如第三完成人的积分为A*0.752;
② 同一竞赛作品在同一竞赛不同级别获奖者,按照获奖的最高级别积分;
③ 同一竞赛作品,参加不同类型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积分与其他各类获奖相应积分标准的50%之和计算。
6.其他比赛(分/项)
竞赛级别 | 获奖等级 | 国家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
国家级 | 第一等级 | 24 | 100 |
第二等级 | 12 | 85 |
第三等级 | 6 | 75 |
其他等级 | 3 | 65 |
省级 | 第一等级 | 12 | 60 |
第二等级 | 6 | 50 |
第三等级 | 4 | 40 |
其他等级 | 2 | 35 |
市、厅、局、校级(文献综述大赛、学术3分钟大赛、开题大赛、海报大赛等) | 第一等级 | 3 | 30 |
第二等级 | 2 | 20 |
第三等级 | 1 | 12 |
其他等级 | 0 | 6 |
说明:
① 本项所指比赛主要指文体、思辨类竞赛;
② 在田径运动会中获得第1名,按第一等级积分,第2-3名按第二等级积分,4-5名按第三等级积分,其余按其他等级积分,若成绩破纪录,则双倍积分;
③ 团体比赛获奖按照以下方式积分:排名第1积分“2*A/(n+1)”,排名第2及以后积分“A/(n+1)”,A为表中相应分数,n为团队人数。
7.社会荣誉称号(分/项)
称号授予单位级别 | 个人荣誉 | 团队荣誉 |
国际级 | 36 | 36/团队人数 |
国家级 | 28 | 28/团队人数 |
省级、全国性行业协会 | 20 | 20/团队人数 |
省内行业协会、校级 | 12 | 12/团队人数 |
说明:社会任职期间荣获的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职务荣誉不予以加分。
8.社会工作与服务(分/项)
项 目 | 国家 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
校级和院级研究生会主席、校级和院级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科协主席 | 6-12 | 14-28 |
校级和院级研究生会秘书长、副主席 研究生社团会长/主席、科协副主席 | 5-10 | 12-24 |
校级和院级研究生会各部部长 研究生社团副会长/副主席、秘书长 党支部书记、科协部长 | 4-8 | 10-20 |
校级和院级研究生会副部长 研究生社团各部部长 班长、团支书 | 3-6 | 9-18 |
班委会、党支部和团支部的委员 校级和院级研究生会成员、社团成员、科协成员 | 2-4 | 8-16 |
全国环境友好科技竞赛、学院博士论坛等学生活动的组织、服务人员、学院“朋辈导师”、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研究生(仅限校、院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 - | 3-6 |
说明:
① 表内分数为计分区间,具体由上级组织和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综合表现进行赋分;
② 担任某一项社会职务满一年者方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否则应乘以系数(n/10),n为具体任职时间(按月计算);
③ 兼任多项职务者积分可累加,第二项职务积分*1/2,第三项职务积分*1/4,以此类推;
④ 其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参照每个人实际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进行积分,若服务时间满48小时可积3分—单项最高积分,其他服务时长按照比例折算,多项志愿服务积分可累加,但总积分不得超过6分);
⑤ 本项目每名研究生的最高积分不超过12分(国家奖)或28分(学业奖)。
9.扣除分
项 目 | 国佳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
无故旷课 | 6分/次 |
重点实验室禁卡 | 4分/次 |
未完成相关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任务3次及以上 | 8分 |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不合格课题组 | 5分/人·次 |
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 5 分/人·次 |
说明: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应坚持以德为先,把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申请人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应按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环节,并完成相关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任务。